口非得罪曹缄铭释义


【口】1. 人和动物吃东西和发声的器官(亦称“嘴”):~腔。~才。~齿。~若悬河。  2. 容器通外面的地方:瓶子~。  3. 出入通过的地方:门~。港~。  4. 特指中国长城的某些关口(多用作地名):古北~。喜峰~。  5. 破裂的地方:~子。 典
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
【得罪】ézui[offend]使人不快或怀恨;冒犯;获罪赵岂敢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适臣自杨最杨爵得罪后。——《明史·海瑞传》又得罪舅姑。——唐·李朝威《柳毅传》

【曹】1. 等,辈:尔~(你们)。吾~。  2.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~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  3. 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  4. 姓。

【缄】1. 捆东西的绳索。  2. 书信:~素。~扎。  3. 封,闭:~口。~制(封锁)。~封。~密。~默。

【铭】1. 铸、刻或写在器物上记述生平、事迹或警诫自己的文字:~刻。~文。~志。墓志~。座右~。  2. 在器物上刻字,表示纪念,永志不忘:~记。~心。~骨。~诸肺腑(喻永记)。  3. 中国古代用于铭刻的文字逐步形成的一种文体,如《文心雕龙》有《铭箴》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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