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伶伦】1.传说为黄帝时的乐官。古以为乐律的创始者。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:“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。”《汉书·古今人表》作“泠沦氏”,又《律历志上》作“泠纶”。清陈梦雷《题友人墨竹》诗:“伶伦已往嶰谷空,对此令人空嘆息。”2.乐人或戏曲演员的代称。唐沉既济《任氏传》:“某,秦人也,生长秦城,家本伶伦。”《旧唐书·德宗纪论》:“解鹰犬而放伶伦,止榷酤而絶贡奉。”元无名氏《蓝采和》第二折:“因此处有个伶伦,姓许名坚,乐名蓝采和。”
【写】1. 用笔作字:~字。~作。编~。 2. 描摹,叙述:~生。~实。~照(❶画人物的形象;❷描写刻画)。轻描淡~。
【入】1. 进,由外到内:进~。~梦。 2. 适合,恰好合适:~选。~耳。
【梧桐尾】书·蔡邕传》载:邕闻有人燃桐木而炊之声,知此桐木为制琴良材,因取以为琴。琴成,果有美音,而其尾尚焦。后因以“梧桐尾”指良琴。唐无名氏《听琴》诗:“六律鏗鏘间宫徵,伶伦写入梧桐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