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散庭除少公事释义


【吏】1.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:~治。官~。  2. 旧指小公务员:~员。胥~(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)。

【散】1. 分开,由聚集而分离:分~。解~。涣~。~落。~失。~逸。  2. 分布,分给:~布。~发(fā)。天女~花。  3. 排遣:~心。~闷(mèn)。  4. 解雇:他干的不好,让那家饭店给~了。 | 1. 没有约束,松开:松~。~漫。懒~。~曲。~记。~板。~文。披~头发。  2. 分开的,分离的:~居。~乱。~座。~兵游勇。  3. 零碎的:~碎。~装。~页。  4. 中医称药末:~剂。丸~膏丹。

【庭】1. 堂阶前的院子:~院。~园。~除(“除”,台阶)。  2. 厅堂:~宇。~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~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~。  3.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~。  4. 古同“廷”,朝廷。

【除】1. 去掉:~害。~名。~根。铲~。废~。排~。~暴安良。  2. 改变,变换:岁~(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)。~夕。  3. 不计算在内:~非。~外。  4.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,是“乘”的反运算:~法。  5. 台阶:阶~。庭~。  6. 任命官职:~拜(授官)。~授。~书(授官的诏令)。

【少公】1.县尉的别称。宋洪迈《容斋四笔·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他名标榜官称……称尉曰少府、少公、少仙。”宋洪迈《容斋诗话》卷三: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,正用此也。”2.称宋苏辙。宋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后集·东坡五》引《复斋漫录》:“当时以东坡为长公,子由为少公……其后张文潜《赠李德载》诗亦云:‘长公波涛万顷海,少公峭拔千寻麓。’”漢
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 7. 服侍:~父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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