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事岂所堪释义


【吏事】务。《南齐书·倖臣传·刘系宗》:“係宗久在朝省,闲於职事。明帝曰:‘学士不堪治国,唯大读书耳。一刘係宗足持如此辈五百人。’其重吏事如此。”《新唐书·封伦传》:“虞世基得幸煬帝,然不悉吏事,处可失宜。”清姚鼐《中宪大夫云南临安府知府王君墓志铭》:“君厌吏事,遂不復就官。”2.指刑狱之事。《史记·韩信卢绾列传》:“高祖为布衣时,有吏事辟匿,卢綰常随出入上下。”

【岂】◎ 助词,表示反诘(a.哪里,如何,怎么,如“~敢”,“~堪”,“~可”,“~有此理”;b.难道,如“~非”,“~不”,“~有意乎”)。 | 1. 古同“恺”,快乐。  2. 古同“凯”,胜利的。 方言集汇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堪】1. 能,可以,足以:不~设想。~当重任。~以告慰。  2. 忍受,能支持:难~。不~一击。狼狈不~。疲惫不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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