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用不成均此理释义


【六】1. 数名,五加一(在钞票或单据上常用大写“陆”代):~书(古时分析汉字形、音、义而归纳出来的六种造字法)。~甲。~艺(a.古时指“礼”、“乐”、“射”、“御”、“书”、“数”六种技艺;b.六经)。~欲(佛教名词,指“色欲”、“形貌欲”、“威仪姿态欲”、“言语音声欲”、“细滑欲”、“人想欲”;泛指人的各种欲望)。~合(“东”、“南”、“西”、“北”、“上”、“下”,用以指天地和宇宙)。~亲(较早是指“父”、“母”、“妻”、“子”、“兄”、“弟”;泛指所有亲属)。~经(六种儒家经典,即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

【用】1.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~。~心。~兵。~武。  2. 可供使用的:~品。~具。  3. 进饭食的婉辞:~饭。  4. 花费的钱财:费~。~项。~资。  5. 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~。有~之才。  6. 需要(多为否定):不~多说。  7. 因此:~此。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成均】大学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大司乐掌成均之法,以治建国之学政,而合国之子弟焉。”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三而一有焉,乃进其等,以其序,谓之郊人,远之,於成均,以及取爵於上尊也。”郑玄注:“董仲舒曰:五帝名大学曰成均。”2.泛称官设的最高学府。南朝宋颜延之《宋武帝谥议》:“国训成均之学,家沾抚辜之仁。”唐杨炯《崇文馆宴集诗序》:“齿於成均,所以明其长幼;通於博望,所以昭其宾客。”明何景明《送林利正同知之潮阳》诗:“忆在成均共携手,泉山门下相知久。”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莫葆斋》:“莫葆斋晋,浙江仁和人。少入成
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
【理】1.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~。肌~。条~。事~。  2.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~由。~性。~智。~论。~喻。~解。~想。道~。~直气壮。  3.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~科,数~化。~疗。  4.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~财。~事。管~。自~。修~。总~。  5.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~睬。答~。  6.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 7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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