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堂柱下捐樗散释义


【明】1. 亮,与“暗”相对:~亮。~媚。~净。~鉴(a.明镜;b.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;c.明察)。~灭。~眸。~艳。~星。~珠暗投(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,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)。  2. 清楚:~白。~显。~晰。~了。~确。~朗。  3. 懂得,了解:~哲保身。不~事理。深~大义。  4. 公开,不隐蔽:~说。~讲。~处。  5. 能够看清事物:~察秋毫。耳聪目~。眼~手快。  6. 睿智:英~。贤~。~君。  7. 视觉,眼力:失~。  8. 神灵,泛指祭神供神之物:~器(殉葬用的器物,

【堂】1. 正房,高大的房子:~屋。~客。~倌。礼~。澡~。  2. 同祖父的亲属关系:~房。~兄弟。  3. 旧时官吏审案办事的地方:大~。公~。过~。  4. 量词:上了一~课。一~家具。

【柱下】1.相传老子曾为周柱下史,后以“柱下”为老子或老子《道德经》的代称。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等传论》:“贵清静者,以席上为腐议;束名实者,以柱下为诞辞。”李贤注:“柱下,老子也。”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时序》:“诗必柱下之旨归,赋乃漆园之义疏。”宋辛弃疾《水调歌头》词:“莫怪新来白髮,恐是当年柱下,《道德》五千言。”清龚自珍《邵子显校刊<娄东杂著>序》:“此事成,可以傲嬴刘,媲柱下,储以俟后圣。”2.周秦置柱下史,后因以为御史的代称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“﹝张苍﹞秦时为御史,主柱下方书。”颜师古注:“柱下,居殿柱

【捐】1. 舍弃,抛弃:~弃。~生。~躯。  2. 献助:~资。~献。~助。募~。  3. 旧时献钱得官职:~官。~纳。  4. 赋税的一种:车~。房~。 典

【樗】1. 〔~树〕即“臭椿”。  2. 〔~蚕〕一种蚕,幼虫绿色,有白色黏粉,成虫灰白色,幼虫吃樗叶、蓖麻叶等。亦称“椿蚕”。  3. 〔~蒲〕古代一种赌博游戏,像后代的掷骰子,后亦作为赌博的通称。  4. 〔~栎〕喻无用之材,亦作自谦之辞。亦称“樗材”。

【散】1. 分开,由聚集而分离:分~。解~。涣~。~落。~失。~逸。  2. 分布,分给:~布。~发(fā)。天女~花。  3. 排遣:~心。~闷(mèn)。  4. 解雇:他干的不好,让那家饭店给~了。 | 1. 没有约束,松开:松~。~漫。懒~。~曲。~记。~板。~文。披~头发。  2. 分开的,分离的:~居。~乱。~座。~兵游勇。  3. 零碎的:~碎。~装。~页。  4. 中医称药末:~剂。丸~膏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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