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诏裕民闻屡下释义


【明诏】的诏示。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臣请令山东之国奉四时之献,以承大王之明詔。”宋曾巩《进太祖皇帝总序状》:“如赐裁定,使臣获受成法,更去紕繆,存其可采,繫於《太祖本纪》篇末,以为国史书首,以称明詔万分之一,臣不胜大愿。”刘半农《欧洲花园》:“但汝既思归甚切,汝民又念汝勿舍,亦终有归期耳。汝其静俟上帝之明詔。”2.公开宣示。清龚自珍《病梅馆记》:“此文人画士心知其意,未可明詔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。”

【裕民】1.使民众富裕。《荀子·富国》:“足国之道,节用裕民,而善臧其餘。”宋曾巩《上欧阳舍人书》:“当世之急有三:一曰急听贤之为事,二曰急裕民之为事,三曰急力行之为事。”2.教导民众。《书·康诰》:“汝亦罔不克敬典,乃由裕民。”孙星衍疏:“言汝亦无不能敬法,乃以道导民。”3.清初三藩叛清时耿精忠的建号。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四:“吴三桂僭号‘利用’,耿精忠僭号‘裕民’。”

【闻】1. 听见:~诊。~听。~讯。博~强记。~过则喜。~鸡起舞(听到荒鸡鸣而起舞,喻志士及时奋发)。  2. 听见的事情,消息:新~。传~。见~。  3. 出名,有名望:~人。~达。  4. 名声:令~(好名声)。丑~。  5. 用鼻子嗅气味:你~~这是什么味儿?  6. 姓。

【屡】◎ 接连着,不止一次:~次。~年。~见不鲜。~试不爽(多次试验都不错)。~战~捷。 典

【下】1. 位置在低处的,与“上”相对:~层。~款。  2. 等级低的:~级。~品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)。~里巴人(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,常与“阳春白雪”对举)。  3. 方面,方位:两~都同意。  4.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:~卷。~次。~限。  5. 由高处往低处,降落:~山。~车。~马。~达。  6. 使降落:~半旗。~棋。  7. 进入:~海。  8. 投送:~书。  9.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:~班。~课。  10. 谦辞:在~。~官。  11. 颁布:~令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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