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瘼公所知释义


【民瘼】语本《诗·大雅·皇矣》:“监观四方,求民之莫。”马瑞辰通释:“《汉书》、《潜夫论》及《文选》注,并引作‘求民之瘼’。”《后汉书·循吏传序》:“广求民瘼,观纳风謡。”唐孙樵《武皇遗剑录》:“民瘼其瘳,国用有加。”宋李纲《与秦相公书》之十二:“入境之初,询问民瘼。耆老皆云,累年以来,既盗贼之所蹂践,又科需之所搔扰。”明方孝孺《书学斋佔毕后》:“此非躬歷其事,而深究民瘼者,不能述斯言也。”清龚自珍《水调歌头·竹屿病起赋一词送别》词:“帝念东南民瘼,一髮牵之头动,亲问六州鹺。”

【公所】清史稿·刑法志三》:“天命元年,諭贝勒大臣曰:‘国人有事,当诉於公所,毋得诉於诸臣之家。’”2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同业或同乡组织,除称会馆外,亦名公所。如布业公所,四明公所等。3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旧时的区、镇、乡、村政府,称区公所、镇公所、乡公所、村公所。杨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一部第五章:“今夜里,我看见你从村公所跑出来的那个神气,我就更不放心,所以住在你对面的殿里。”4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旧时亦以称收容处所,如清末扬州收容乞丐的机关,即名“栖流公所”。帮会组织也称“公所”。周立波《

【知】1. 晓得,明了:~道。~名(著名)。~觉(有感觉而知道)。良~。~人善任。温故~新。~难而进。~情达理。  2. 使知道:通~。~照。  3. 学识,学问:~识,求~。无~。  4. 主管:~县(旧时的县长)。~府。~州。~宾(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。亦称“知客”)。  5. 彼此了解:相~。~音。~近。  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~(老朋友)。 | ◎ 古同“智”,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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