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7. 同“苠”。
【输】1. 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:运~。灌~。~出。~入。~血。~电。 2. 送给,捐献:~纳。捐~。~将(jiāng)。 3. 败,负:~赢。~理。~了两个球。 4. 堕坏,败坏:~平(使其败坏)。 5. 表示,吐露:~心(表示诚心)。~实。~诚。
【界首】界的地方。《后汉书·酷吏传·董宣》:“今勒兵界首,檄到,幸思自安之宜。”《梁书·范岫传》:“永明中,魏使至,有詔妙选朝士有词辩者,接使于界首,以岫兼淮阴长史迎焉。”宋李纲《与张相公书》:“吉州永丰贼李安净者……出没於崇仁、新淦、丰城数县界首,巡尉不能制。”元范康《竹叶舟》第三折:“行尽了秦淮界首,不觉的吴越分流。”
【攀连】诬供牵连。廖平子《史坚如案拾遗》:“坚如当日供词,牵连旗籍与军政界甚众,非旗籍人与军政界实有事实,特有意攀连,使内起风波。”
【送】1. 把东西从甲地运到乙地:~信。~审。输~。护~。呈~。 2. 赠给:~礼。赠~。雪中~炭。 3. 陪伴人到某一地点:欢~。~别。~亲。 4. 丢掉:断~。 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