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隐谅少摅释义


【民隐】的痛苦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先王非务武也,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。”韦昭注:“隐,痛也。”南朝宋颜延之《赭白马赋》:“振民隐,脩国章。”清姚鼐《圣驾南巡赋》序:“皇帝承基,至仁究物,念东南之幽阻,惧民隐之不闻。”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日报》:“太史采风,行人问俗,所以求通民隐达民情者,如是其亟亟也。”典

【谅】1. 宽恕:~解(jiě)。~察。体~。见~。原~。  2. 信实:~直(诚信正直)。  3. 推想:~必。~已上车。  4. 固执,坚持成见。 典

【少】1. 数量小的,与“多”相对:多~。~量。~许。  2. 缺,不够:缺~。减~。  3. 不经常:~有。~见。  4. 短时间:~等。~候。~顷。  5. 丢,遗失:屋里~了东西。  6. 轻视:“且夫我尝闻~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,如吾弗信,今我睹子之难穷也”。 | 1. 年纪轻或年轻人:~年。~女。~壮(年轻力壮)。  2. 古代辅佐长官的副职:~傅。~保。  3. 次级的:~校。~将(jiàng )。  4. 姓。

【摅】◎ 发表或表示出来:~怀。~诚。~意。各~己见。 方言集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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