觅主了无得释义


【觅】1. 找,寻求:~食。~取。寻~。搜~。  2. 数量单位,中国唐代南诏以十六枚贝为一觅。

【主】1.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~人。物~。失~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~。  2. 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~。~上。  3.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~张。~见。~意。~义。  4.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~。自~。~持。~宰。~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  5. 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~次。~要。~力。~将(jiàng)。  6. 预示:早霞~雨。  7.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~。神~。  8. 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  9. 姓。
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
【无得】从。《论语·泰伯》:“泰伯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。三以天下让,民无得而称焉。”邢昺疏:“三让之美,皆隐蔽不著,故人无得而称焉。”得,一本作“德”。参见“无从”。2.犹不许,不准。《商君书·垦令》:“无得为罪人请於吏而饟食之。”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积受取一钱以上,无得有所匿。欺谩半言,断头矣!”3.未能得以。《宋史·胡松年传》:“﹝张敌万﹞向在淮南诱敌深入,步骑四集,悉陷於淖,无得解者,金人至今胆落。”4.无所得。《吕氏春秋·君守》:“君也者以无赏为赏,以无得为得者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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