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民选官无选处释义


【目】1. 眼睛:~光。醒~。历历在~。~指气使(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,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。亦作“颐指气使”)。  2. 看,视:~语。~论(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)。  3. 想要达到的地点、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:~的(dì)(亦指箭靶的中心)。  4.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:条~。纲举~张。  5. 名称:数~。巧立名~。  6. 标题:~录。  7.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,在“纲”以下,“科”以上:鸟纲中有雁形~和鸡形~。  8. 孔眼:网~。  9. 指为首的人:头~。
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 7. 同“苠”。

【选官】古代称主管铨选的官,指吏部。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德行》:“﹝韩康伯﹞母殷……语康伯曰:‘汝若为选官,当好料理此人。’康伯亦甚相知。韩后果为吏部尚书。”《梁书·范云传》:“及居选官,任守隆重。”宋韩琦《论青苗》:“如不愿请领,即具结罪状,入马递申,以凭选官晓諭。”2.指听候吏部选任官职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三:“他母亲姓白,是个京师人,当初徐家老爷在京选官,,娶了来家的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一:“大郎道是选官须得使用纔有好地方,只得把膏腴之产尽数卖掉……只靠着女壻选官之后,再图兴旺,所以毫不吝惜。”典

【选】1. 挑拣,择:~择。~购。~辑(a.挑选并辑录;b.选辑成的书)。~拔。~用。~贤任能。  2. 用投票或举手等表决方式推举出代表或负责人:~举。普~。  3. 被选中的(人或物):入~。人~。  4. 选辑成册的作品:文~。诗~。短篇小说~。
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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