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乃】1. 才:今~得之。“断其喉,尽其肉,~去”。 2. 是,为:~大丈夫也。 3. 竟:~至如此。 4. 于是,就:“因山势高峻,~在山腰休息片时”。 5. 你,你的:~父。~兄。“家祭无忘告~翁”。
【拜】1. 表示敬意的礼节:~手(古代男子跪拜礼的一种)。~忏。礼~。回~。 2. 恭敬地:~托。~谢。~读。~别。~谒(❶拜见;❷瞻仰陵墓、碑碣)。 3. 行礼祝贺:~年。~寿。 4. 用一定的礼节授与某种名义或职位,或结成某种关系:~将(jiàng)。~相(xiàng )。~师。~把子。 5. 姓。
【公所】清史稿·刑法志三》:“天命元年,諭贝勒大臣曰:‘国人有事,当诉於公所,毋得诉於诸臣之家。’”2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同业或同乡组织,除称会馆外,亦名公所。如布业公所,四明公所等。3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旧时的区、镇、乡、村政府,称区公所、镇公所、乡公所、村公所。杨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一部第五章:“今夜里,我看见你从村公所跑出来的那个神气,我就更不放心,所以住在你对面的殿里。”4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旧时亦以称收容处所,如清末扬州收容乞丐的机关,即名“栖流公所”。帮会组织也称“公所”。周立波《
【馈】1. 进献,进食于人:“凡王之~,食用六谷”。 2. 泛指赠送:~赠。~遗(wèi )。~送。~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