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伯偏怜我释义


【乃】1. 才:今~得之。“断其喉,尽其肉,~去”。  2. 是,为:~大丈夫也。  3. 竟:~至如此。  4. 于是,就:“因山势高峻,~在山腰休息片时”。  5. 你,你的:~父。~兄。“家祭无忘告~翁”。

【伯】1. 兄弟排行次序:~仲(指兄弟的次第,喻事物不相上下)。  2. 父亲的哥哥:~~。~父。~母。  3. 对父辈戚友的尊称:老~。世~。  4.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三等:~爵。  5. 旧时对文章、道德足为表率者的尊称:“海内文章~”。  6. 姓。 | ◎ 〔大~子〕丈夫的大哥。 | ◎ 古同“霸”,古代诸侯联盟的首领。 典

【偏怜】。唐元稹《遣悲怀》诗之一:“谢公最小偏怜女,嫁与黔娄百事乖。”《辽史·皇子表》:“谚曰:‘偏怜之子不保业,难得之妇不主家。’”冰心《南归》:“我的最小偏怜的海上飘泊的弟弟!”
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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