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那】◎ 指较远的时间、地方或事物,与“这”相对:~里。~个。~样。~些。~时。~么。 | ◎ 同“哪”(一)(中国大陆地区已不用)。 | ◎ 义同(一),“那”和“一”连读的合音,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:~个。~五年。 | ◎ 姓。
【局】1. 部分:~部。~麻(局部麻醉)。 2. 机关及团体组织分工办事的单位:教育~。 3. 某些商店的名称:书~。 4. 棋盘:棋~。 5. 下棋或其他比赛进行一次:下了一~棋。 6. 着棋的形势,喻事情的形势、情况:时~。大~。~面。~势。 7. 弯曲。 8. 骗人的圈套:骗~。 9. 畏缩不安,狭隘,不舒展:~促。~限。 10. 人的器量:~量(liáng)。器~。~度(dù)。 11. 某些聚会:饭~。饮~。赌~。
【体】1. 人、动物的全身:身~。~重。~温。~质。~征(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)。~能。~貌。~魄(体格和精力)。~育。~无完肤。 2. 身体的一部分:四~。五~投地。 3.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:物~。主~。群~。 4. 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:固~。液~。~积。 5. 文章或书法的样式、风格:~裁(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,可分为诗歌,散文,小说,戏剧等)。文~(文章的体裁,如“骚~”、“骈~”、“旧~诗”)。字~。 6. 事物的格局、规矩:~系。~制。 7. 亲身经验、领悟:~知(亲自查知)。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3. 仿效:效~。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6. 道家佛家的所
【就】1. 凑近,靠近:避难~易。~着灯看书。 2. 到,从事,开始进入:~位。~业。~寝。~任。~绪。~医。高~。 3. 依照现有情况或趁着当前的便利,顺便:~近。~便。~事论事。
【常格】;通例。《新唐书·卫次公传》:“子之祖,勋在王府,寧限常格乎?”《明史·顾锡畴传》:“拔异才而不拘常格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小二》:“女见之喜,优礼逾於常格。”2.诗文、绘画、书法等艺术的习见的或平常的格调。宋欧阳修《内制集序》:“其屑屑应用,拘牵常格,卑弱不振,宜可羞也。”明谢榛《四溟诗话》卷二:“律诗无好结句,谓之虎头鼠尾。即当摆脱常格,夐出不测之语。”明乔世宁《何先生传》:“先生德性纯明,言仪雍雅,杯酒谈笑间,诗文立就,作字復秀拔奇劲,逈出常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