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明恁魔商确释义


【南明】明亡后南京的福王弘光、福州的唐王隆武、绍兴的鲁王、广州的唐王绍武、肇庆的桂王永历和川鄂边界的韩王定武先后在南部诸省建立的政权,历史上统称“南明”。清钱绮有《南明书》三十六卷。田汉《歌柳亚子》:“避地香港岛,将写《南明史》。”

【恁】1. 那么,那样,如此,这样:~大。~高。  2. 那:~时节。  3. 怎么:“却~地教甚么人在间壁吱吱地哭,搅俺兄弟们吃酒?”  4. 恩,念:“宜亦勤~旅力,以充厥道”。 | ◎ 古同“您”。 典

【魔】1. 宗教或神话传说中指害人性命、迷惑人的恶鬼,喻邪恶的势力:~王。~爪。~怪。~鬼。~掌。~窟。恶~。妖~。病~。  2. 不平常,奇异的:~力。~术。~怔(举动异常,像有精神病。“怔”读轻声)。~法。

【商确】商讨;斟酌。南朝梁锺嵘《<诗品>总序》:“观王公搢绅之士,每博论之餘,何尝不以诗为口实,随其嗜慾,商确不同。”宋周煇《清波杂志》卷四:“四六应用,所贵翦裁,或属笔於人,有未然,则当通情商确。”王国维《红楼梦评论》第四章:“然事不厌其详,姑以生平可疑者商确焉。”参见“商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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