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南浦】南面的水边。后常用称送别之地。《楚辞·九歌·河伯》:“子交手兮东行,送美人兮南浦。”王逸注:“愿河伯送己南至江之涯。”南朝梁江淹《别赋》:“春草碧色,春水渌波,送君南浦,伤如之何。”唐李贺《黄头郎》诗:“黄头郎,捞拢去不归。南浦芙蓉影,愁红独自垂。”王琦注引曾益曰:“南浦,送别之地。”清曹寅《登署楼适培山至用东坡真州诗韵同赋》:“西风晴十日,南浦别经年。”2.词牌名。唐《教坊记》有《南浦子》曲,宋词则借旧曲名另制新调。双调,分一百零二字平韵及一百零五字仄韵两体。宋人多填仄韵词。参阅《词谱·南浦》。3.地名
【足】1. 脚:~下(对对方的敬称)。~迹。~球。~坛。失~。高~(敬辞,称别人的学生)。举~轻重。画蛇添~。 2.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:鼎~。碗~。 3. 充分,够量:~月。~见。~智多谋。 4. 完全:~以。~色。 5. 值得,够得上:不~为凭。微不~道。 6. 增益:以昼~夜。
【游】1. 人或动物在水里行动:~泳。~水。 2. 不固定:~资。~走。~牧。~行。~学(古指离开本乡到外地或外国求学)。~击。~弋。~离。~子(离家久居外乡的人)。 3. 河流的一段:上~。中~。下~。 4. 交往,来往:交~。 5. 从容地行走:周~。~历。~逛。~兴(xìng)。~记。~说(shuō)。~山玩水。 6. 姓。
【女】1. 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:~人。~士。~流(含轻蔑意)。少(shào )~。 2.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(旧读nǜ)。 3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亦称“婺女”、“须女”。 | ◎ 古同“汝”,你。 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