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妓还闻名小小释义


【女妓】1.亦作“女伎”。女乐,歌妓。《晋书·王敦传》:“时王愷、石崇以豪侈相尚,愷尝置酒,敦与导俱在坐,有女伎吹笛小失声韵,愷便敺杀之。”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方正》:“王丞相作女伎,施设床席,蔡公先在坐,不説而去。”《魏书·高阳王雍传》:“灵太后许赐其女妓,未及送之,雍遣其阉竪丁鹅自至宫内,料简四口,冒以还第。”唐韩愈《顺宗实录二》:“癸酉,出后宫并教坊女妓六百人。”清王晫《快说续记》卷二:“达官家多畜女伎。”2.即女歧,传说中的神女。南朝梁江淹《遂古篇》:“女妓九子,为氏先兮。”参见“女歧”。

【还】1.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:~乡。~俗。衣锦~乡。返老~童。  2.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。~手。~击。以眼~眼。以牙~牙。  3. 偿付:归~。偿~。~本。原物奉~。  4. 古同“环”,环绕。  5. 姓。 | 1. 依然,仍然:这本书~没有看完。  2. 更加:今天比昨天~冷。  3. 再,又:锻炼身体,~要注意休息。  4. 尚,勉强过得去:身体~好。  5. 尚且:他~搬不动,何况我呢?

【闻】1. 听见:~诊。~听。~讯。博~强记。~过则喜。~鸡起舞(听到荒鸡鸣而起舞,喻志士及时奋发)。  2. 听见的事情,消息:新~。传~。见~。  3. 出名,有名望:~人。~达。  4. 名声:令~(好名声)。丑~。  5. 用鼻子嗅气味:你~~这是什么味儿?  6. 姓。

【名】1. 人或事物的称谓:~字。~氏。~姓。~义。~分(fèn )。~堂。~落孙山。~存实亡。  2. 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~为罗敷”。  3.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:这些人以“办学”为~,行骗钱之实。  4. 叫出,说出:不可~状。  5. 声誉:~誉。~声。~优(a.出名的,优良的;b.名伶)。~噪一时。~过其实。  6. 有声誉的,大家都知道的:~人。~士。~师。~将(jiàng )。~医。~著。~流。~言。~胜。~剧。  7. 占有:不~一文。  8. 量词,用于人:三~工人。

【小小】最小;很小。汉司马相如《子虚赋》:“臣闻楚有七泽,尝见其一,未覩其餘也。臣之所见,盖特其小小者耳,名曰云梦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七:“自昔大臣以私意害人,此其小小者耳。”清李渔《巧团圆·掠妪》:“我乃闯将过天星标下,一个小小头目是也。”刘半农《稻棚诗》:“凉爽的席,松软的草,铺成张小小的床。”2.少量,稍稍;短暂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五○引汉应劭《风俗通》:“俗説,大饿不在车饭。谓……辅车上饭,小小不足济也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高柔传》:“校事刘慈等,自黄初初数年之间,举吏民奸罪以万数。柔皆请惩虚实,其餘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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