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罢阿衡来典郡释义


【偶】1. 用木头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:~像。木~戏。  2. 双,对,成双成对,与“奇(jī)”相对:~数。~语(相对私语)。对~。无独有~。  3. 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而发生的:~或。~然。~合。~尔。~感。~发事件。  4. 指丈夫或妻子:佳~。配~。

【罢】1. 停,歇:~休。~工。~课。~市。~论(打消了打算)。~笔(停止写作)。  2. 免去,解除:~免。~官。~职。~黜。  3. 完了,毕:吃~饭。 | ◎ 同“吧”。 | ◎ 古同“疲”,累。

【阿】◎ 加在称呼上的词头:~大。~爷。~爹。~罗汉。~毛。~婆。~弟。~姊。 | 1. 迎合,偏袒:~附。~其所好。~谀逢迎。  2. 凹曲处:山~。

【衡】1. 秤杆,泛指秤:~器。~镜(借指辨别是非善恶的标准)。~鉴(衡镜)。  2. 称量:~钧(借指执掌国政之权)。  3. 反复思索做出决定,比较评定:权~。~情度理。  4. 平,对等:平~。均~。  5. 指北斗星:~汉(北斗星和银河)。  6. 古同“横”,纵横。 网

【来】1.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,与“往”、“去”相对:~回。~往。过~。归~。~鸿去燕(喻来回迁徙,不能在一地常住;亦喻书信来往)。  2. 从过去到现在:从~。向~。  3. 现在以后,未到的时间:~年。将~。~日方长。  4.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,表示约略估计:二百~头猪。  5. 做某个动作:胡~。  6. 用在动词前,表示要做某事:大家~动脑筋。 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做过(一般均可用“来着”):昨天他哭~。  8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的趋向:上~。  9. 表示发生:暴风雨~了。  10. 在

【典郡】,谓任郡守。《汉书·云敞传》:“唐林言敞可典郡,擢为鲁郡大尹。”唐李嘉祐《送卢员外往饶州》诗:“为郎復典郡,锦帐映朱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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