琵琶休抹三千指释义


【琵琶】ípa[pi-pa,apluckedstringinstrumentwithafrettedfingerboard]中国的一种四弦乐器,弹奏如吉他,其主要部分大如诗琴,颈部有琴柱12个以上,伸入主体部分的琵琶,是在西汉“裁筝筑”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。它从西汉试制,历东汉、魏晋、至隋唐,基本定型。它在汉末魏初始获“枇杷”名。魏晋时,因“枇杷”二字音,改名“琵琶”

【休】1. 歇息:~整。~假。~闲。离~。  2. 停止:~业。  3. 完结(多指失败或死亡)。  4. 旧指丈夫把妻子赶回母家,断绝夫妻关系:~妻。  5. 不要:~想。~提。  6. 吉庆,美善,福禄:~咎(吉凶)。  7. 助词,用于语末,与“罢”、“了”等用法相当:归~。  8. 辞去官职:~官。 | ◎ 通“煦”,温和,温暖。

【抹】1. 涂:涂~。~粉(喻美化或掩饰)。~黑(喻丑化)。~子(瓦工用来抹灰泥的器具。亦称“抹刀”)。  2. 揩,擦:~拭。哭天~泪。  3. 除去,勾掉,不计在内:~煞。  4. 轻微的痕迹:“林梢一~青如画”。一~余晖。 | 1. 把和好了的泥或灰涂上后弄平:~墙。~石灰。  2. 紧靠着绕过去:~头。~身。  3. 用手指轻按,奏弦乐指法的一种。 | 1. 擦:~桌子。  2. 按着向下移动、除去:~不下脸来(碍于脸面或情面)。

【三千】1.《书·吕刑》:“墨罚之属千,劓罚之属千,剕罚之属五百,宫罚之属三百,大辟之罚二百。五刑之属三千。”后因以“三千”指古代所有的刑罚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群传》:“夫三千之属,虽未可悉復,若斯数者,时之所患,宜先施用。”《晋书·谢尚传》:“夫无后之罪,三千所不过。”《南史·孔琳之传》:“若三千行於叔世,必有踊贵之尤,此五帝不相循法,肉刑不可悉復者也。”2.泛言数目之多。三国魏陈琳《饮马长城窟行》:“长城何连连,连连三千里。”唐李白《秋浦歌》之十五:“白髮三千丈,缘愁似箇长。”3.指三千大千世界。南朝宋谢灵运

【指】1.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~。巨~(大拇指)。~甲。~纹。~印。屈~可数。  2.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~雨。  3.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~着。~画。~南针。~手画脚。  4. 点明,告知:~导。~引。~正。~责。~控(指名控告)。~摘。~挥。~日可待。  5. 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~(形容极为愤怒)。  6. 意向针对:~标。~定。  7.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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