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仆】◎ 向前跌倒:~倒。前~后继。 | 1. 被人雇佣差遣服务的人,与“主”相对:~人。~从。 2. 旧谦称“我”。
【本】1. 草木的根:~草(泛指中药)。无~之木。 2. 事物的根源,与“末”相对:~末(头尾;始终)。根~(根源;彻底;本质上)。 3. 草的茎,树的干:草~植物。 4. 中心的,主要的:~部。~体。 5. 原来:~来。~领。 6. 自己这方面的:~国。~身。~位。~分(fèn )。
【修文】采取措施加强文治,主要指修治典章制度,提倡礼乐教化等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有不享则修文。”韦昭注:“文,典法也。”唐杜甫《客堂》诗:“修文庙算正,献可天衢直。”明尹耕《秋兴》诗:“不应干羽修文日,岁岁三关有战场。”参见“修文偃武”。2.旧以“修文郎”称阴曹掌著作之官,故以“修文”指文人之死。唐杜甫《哭李常侍峄》诗之一:“一代风流尽,修文地下深。”明陶宗仪《辍耕录·挽文教授诗》:“闽人翁某一联云:‘地下修文同父子,人间读史各君臣。’独为絶唱。”清陈珮《哭程夫人》诗:“修文应是才人尽,徵到姮娥旧侍书。”参见“
【持】1. 拿着,握住:~笔。~枪。~牢(把稳)。 2. 遵守不变:坚~。~久。~操(保持节操)。~之以恒。 3. 主张,掌管:主~。~平。~国。~重。~之有故(立论有根据)。 4. 对待,处理:~身(对待自己)。~盈。~胜。 5. 扶助:支~。撑~。
【笔】1. 写字、画图的工具:毛~。钢~。铅~。~架。~胆。 2. 组成汉字的点、横、直、撇、捺等:~画。~顺。~形。~道。 3. 用笔写,写作的:~者。代~。~耕。~谈。~误。~译。~战。~名。 4. 写字、画画、作文的技巧或特色:~体。~法。~力。文~。工~。曲~。伏~。 5. 像笔一样直:~直。~挺。~陡。 6. 量词,指钱款:一~钱。 7. 指散文:“谢玄晖善为诗,任彦升工于~”。随~。
【者】1. 用在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词组后,并与其相结合,指人、指事、指物、指时等:读~。作~。二~必居其一。来~。 2. 助词,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:陈胜~,阳城人也。 3. 这,此(多用在古诗词曲中):~个。~回。~番。~边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