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此室庐静释义


【弃】◎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 典
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
【室庐】居室;房舍。《管子·山国轨》:“巨家美修其宫室者服重租,小家为室庐者服小租。”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又坏人冢墓,发人室庐。”宋苏辙《病后》诗:“一经寒热攻骸骨,正似兵戎过室庐。柱木支撑终未稳,筋皮收拾久犹疏。”明方孝孺《借竹轩记》:“古之达人以百世为斯须,以天地为室庐,以万物为游尘。”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一》:“或有室庐偪仄无地避煞者,又有压制之法,使伏而不出,谓之斩殃。”

【静】1. 停止的,与“动”相对:~止。~态。~物。平~。风平浪~。  2. 没有声音:安~。寂~。僻~。冷~。肃~。~悄悄。~穆。~谧。~默。~观。~听。  3. 安详,闲雅:~心。~坐。  4. 古同“净”,清洁。  5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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