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弃】◎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 典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【不为】1.不做;不干。《诗·卫风·淇奥》:“善戏謔矣,不为虐兮。”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为长者折枝,语人曰:‘我不能’,是不为也,非不能也。”宋曾巩《寄欧阳舍人书》:“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;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,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,於是乎铭始不实。”2.谓收成不好。《墨子·杂守》:“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、岁不为。”王念孙《读书杂志·墨子六》:“‘岁不为’,犹《玉藻》言年不顺成也。”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:“是故上下离心,气乃上蒸,君臣不和,五穀不为。”高诱注:“不为,不成也。”3.不算,不是。南朝宋颜延之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