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绝不为亲释义


【弃绝】◎弃绝qìjué[forsake]抛弃;不要

【不为】1.不做;不干。《诗·卫风·淇奥》:“善戏謔矣,不为虐兮。”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为长者折枝,语人曰:‘我不能’,是不为也,非不能也。”宋曾巩《寄欧阳舍人书》:“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;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,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,於是乎铭始不实。”2.谓收成不好。《墨子·杂守》:“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、岁不为。”王念孙《读书杂志·墨子六》:“‘岁不为’,犹《玉藻》言年不顺成也。”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:“是故上下离心,气乃上蒸,君臣不和,五穀不为。”高诱注:“不为,不成也。”3.不算,不是。南朝宋颜延之《

【亲】1.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:~属。~人。~缘。双~(父母)。~眷。  2. 婚姻:~事。  3.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:~戚。~故。~邻。~朋。  4.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:乡~。  5. 本身,自己的:~睹。~聆。~笔。  6. 感情好,关系密切:~密。相~。~睦。~疏。  7.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:~吻。 | ◎ 〔~家〕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(“家”读轻声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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