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身尸陀林释义


【弃】◎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 典

【身】1. 人、动物的躯体,物体的主要部分:~躯。人~。~材。~段。船~。树~。  2.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:~世。献~。  3. 亲自,本人:自~。亲~。~教。~体力行。  4. 统指人的地位、品德:出~。~分(fèn )。~败名裂。  5. 孕,娠:~孕。  6. 量词,指整套衣服:做了一~儿新衣服。

【尸陀林】同“尸陀林”。唐范摅《云溪友议》卷十:“招羣徒众,入尸陀林,以饼裹腐尸肉而食。”亦作“尸陁林”。梵语的译音。弃尸之处;僧人墓地。《陈书·孝行传·谢贞》:“气絶之后,若直弃之草野,依僧家尸陁林法,是吾所愿。”唐玄应《一切经音义》卷十八:“尸陀林正言尸多婆那,此云寒林。其林幽邃而且寒,因以名也,在王舍城侧……今总指弃尸之处名尸陀林者,取彼名。”宋苏轼《赠章默》诗:“弃身尸陀林,乌鳶任狼藉。”一本作一本作“尸陀林”。清赵翼《赠李莪洲》诗:“肉将尸陁林下填,魂已鬼门关畔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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