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十二钻不奈何释义


【七】1. 数名,六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柒”代)。  2. 文体名,或称“七体”,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。  3.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,共七次,称“做七”。

【十二】十分之二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地方二千里,持戟百万,县隔千里之外,齐得十二焉。”裴骃集解引苏林曰:“十二,得十中之二。”2.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。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“凡任地……甸稍县都,皆无过十二。”贾公彦疏:“皆无过十二者……皆无过十而税二。”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商贾求利,东西南北各用智巧,好衣美食,岁有十二之利,而不出租税。”颜师古注:“若有万钱为贾,则获二千之利。”3.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。南朝齐王融《望成行》:“金城十二重,云气出表里。”参见“十二分。”典

【钻】1. 用锥状的物体在另一物体上转动穿孔:~孔。~木取火。~探。  2. 进入:~心。~营。 | ◎ 穿孔洞的用具:~床。~头。电~。

【不奈何】1.没奈何,无可奈何。唐张松龄《渔父》词:“珍重意、下长波,半夜潮生不奈何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朝廷不奈何,只得出榜招諭宋江等。”2.不作难,不难为。《水浒传》第三八回:“这厮本事自有,只是粗心胆大不好。在汀州牢里,但吃醉了时,却不奈何罪人,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。”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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