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弃】◎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 典
【职】1. 职务,分(fèn )内应做的事:~业。~务。~守。~权。天~。尽~。 2. 职位,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:~工。~位。~员。~称。以身殉~。 3. 旧时公文用语,下属对上司的自称:卑~。~当奉命。 4. 掌管:~掌。 5. 由于:~此而已。
【归农】务农。汉晁错《论贵粟疏》:“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。”唐韩愈《论淮西事宜状》:“贼平之后,易使归农。”《七国春秋平话》卷上:“﹝帝﹞令公子田文告归农。”2.明制,凡生员岁考列末等者,除去学籍,黜为民,叫“归农”。清顾澹湖《消夏闲记·明季岁考等第》:“明季岁考綦严。一等若干名,则以六等配之,如一等之数;二等配五等;三等配四等。四等者用朴作教;五等罚为吏,剪去巾飘带;六等挑红粪桶出署,褫去衣衿,谓之归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