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公先正不复作释义


【群】1. 相聚成伙的,聚集在一起的:~岛。~山。~书。~芳。~居。~落(luò)。~集。~雕。~蚁附膻(许多蚂蚁附着在有膻味的东西上;喻臭味相投的人趋炎附势,追逐私利)。  2. 众人:~众。~情。~雄。~策~力。~威~胆。  3. 量词,用于成群的人或物:一~孩子。
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 9.

【先正】政”。前代的贤臣。《书·说命下》:“昔先正保衡,作我先王。”孔传:“正,长也,言先世长官之臣。”汉潘勗《册魏公九锡文》:“惟祖惟父,股肱先正,其孰恤朕躬。”晋陆机《辩亡论下》:“山川之险易守也,劲利之器易用也,先政之策易循也。”《北齐书·高勱传》:“臣以蒙幼,滥叨拔擢,虽竭庸短,惧忝先政。”宋岳飞《御书屯田三事跋》:“臣闻先正司马光有言:德胜才,谓之君子。”2.泛指前代的贤人。宋邵博《闻见后录》卷三:“世谓先正论三江以味别,自孔子删定《书》以来,学者不知也。”明宋濂《题郑北山追复诰后》:“会予有千里之役,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复作】1.汉刑律名。亦指按其刑服劳役的妇女。犯者不服刑具,刑期一年。《史记·孝武本纪》:“其赦天下,如乙卯赦令。行所过毋有復作。事在二年前,皆勿听治。”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怜曾孙之亡辜,使女徒復作淮阳赵徵卿、渭城胡组更乳养,私给衣食,视遇甚有恩。”颜师古注引李奇曰:“復作者,女徒也。谓轻罪,男子守边一岁,女子輭弱不任守,復令作于官,亦一岁,故谓之復作徒也。”又引孟康曰:“復音服,谓弛刑徒也,有赦令詔书去其钳釱赭衣。更犯事,不从徒加,与民为例,故当復为官作,满其本罪年月日,律名为復作也。”王先谦补注引周寿昌曰: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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