仍命淮阳颁诏条释义


【仍】1. 依然,还,照旧:~须努力。~然。~旧。  2. 因袭,沿袭:一~其旧。  3. 频繁,重复:频~。~世(一代又一代,累世)。

【命】1.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:生~。救~。逃~。拼~。~脉。性~。相依为~。  2.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、寿数等:天~。~相(xiàng )。~运(a.迷信指生死、贫富和一切遭遇;b.喻发展变化的趋向,如“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~~”)。  3.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:奉~。遵~。~令。使~。  4. 给予(名称等):~名。~题。~意。  5. 指派,使用:~官。

【淮】◎ 〔~河〕水名,源于中国河南省桐柏山,流经安徽、江苏两省入洪泽湖。简称“淮”,如“~北”。“~南”。 网

【阳】1. 明亮。  2.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宇宙中通贯所有物质的两大对立面之一,与“阴”相对:一阴一~谓之道。阴~二气。图形:⚊(U+268A)。  3. 指“太阳”:~光。~面。~历。向~。夕~。  4. 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(多用于地名):衡~(在中国湖南省衡山之南)。洛~(在中国河南省洛河之北)。  5. 温暖:~春。  6. 外露的,明显的:~沟。~奉阴违。  7. 凸出的:~文图章。  8. 关于活人的:~间(人世间)。~宅。~寿。  9. 带正电的:~极。~电。~离子。  10. 男性生殖器:~痿。

【颁】1. 发下:~发。~布。~赏。~示。~行。  2. 古同“班”、“斑”,头发花白。

【诏条】颁发的考察官吏的条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詔条察州。”唐柳宗元《代裴行立谢移镇表》:“唯当遵守詔条,贬弃奸慝,平匀徭赋,示以义方。”明李诩《戒庵老人漫笔·在官有疾犯皆去职》:“邑训导张用斋庸《送知县饶公免官还乡序》云:‘洪武九年秋八月,有司钦奉詔条,凡在官者,其族属有丽於法,听其解职还乡里。’”参见“六条”。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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