汝当法淑人释义


【汝】1. 你:~辈。~等。~曹。~将何经。  2. 姓。 典

【当】1. 充任,担任:充~。担(dān )~。~之无愧。  2. 掌管,主持:~家。~权。~政。  3.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:~时。~代。~初。~今。~即(立即)。~年。~街。~院。  4. 面对着:~面。~机立断。首~其冲。  5. 相称,相配:旗鼓相~。~量(liáng)。  6. 应该:应~。理~。老~益壮。  7. 抵敌:万夫不~之勇。  8. 判罪,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:该~何罪。  9. 顶端,头:瓦~。  10. 象声词,金属撞击的声音。 | 1. 合宜:恰~。适~。妥~。  2. 抵得上,等于: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【淑人】1.善人。《诗·小雅·鼓钟》:“淑人君子,怀允不忘。”郑玄笺:“淑,善。”汉张衡《思玄赋》:“感鸞鷖之特栖兮,悲淑人之希合。”金王若虚《议论辨惑》:“虽然,此自汉以来,学者之所共蔽,曄(范曄)也淑人,何足以知之!”2.古命妇封号。宋凡尚书以上官未至执政者,其母、妻封为淑人,明为三品官员祖母、母、妻封号。清因明制,又增宗室奉国将军之妻为淑人。宋蔡絛《铁围山丛谈》卷一:“﹝政和中﹞改郡、县君号为七等:郡君者为淑人、硕人、令人、恭人;县君者为室人、安人、孺人。”《说郛》卷三四引宋无名氏《趋朝事类·外命妇品》: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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