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分】1.谓一分为三。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“三分公室,而各有其一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:“今天下三分,益州罢弊,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。”清唐孙华《涿州怀古》诗:“三分巴蜀功成后,魂魄犹应恋故都。”2.指三国史话。宋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·京瓦伎艺》:“霍四究説《三分》,尹常卖《五代史》。”3.十分之三。元本高明《琵琶记·牛小姐盘夫》:“到如今,骨自道且説三分话,不肯全抛一片心。”茅盾《子夜》十七:“他们是不肯随便放过的,况又有三分酒遮了脸。”十份中的三份。《诗·召南·摽有梅》“其实七兮”唐孔颖达疏:“此梅虽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春色】hūnsè(1)[springscenery]∶春天的景色(2)[happyexpression]∶指脸上的喜色
【二】1. 数名:一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贰”代)。 2. 双,比:独一无~。 3. 两样,别的:~话。不~价。
【休】1. 歇息:~整。~假。~闲。离~。 2. 停止:~业。 3. 完结(多指失败或死亡)。 4. 旧指丈夫把妻子赶回母家,断绝夫妻关系:~妻。 5. 不要:~想。~提。 6. 吉庆,美善,福禄:~咎(吉凶)。 7. 助词,用于语末,与“罢”、“了”等用法相当:归~。 8. 辞去官职:~官。 | ◎ 通“煦”,温和,温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