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分相士七分非释义


【三分】1.谓一分为三。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“三分公室,而各有其一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:“今天下三分,益州罢弊,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。”清唐孙华《涿州怀古》诗:“三分巴蜀功成后,魂魄犹应恋故都。”2.指三国史话。宋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·京瓦伎艺》:“霍四究説《三分》,尹常卖《五代史》。”3.十分之三。元本高明《琵琶记·牛小姐盘夫》:“到如今,骨自道且説三分话,不肯全抛一片心。”茅盾《子夜》十七:“他们是不肯随便放过的,况又有三分酒遮了脸。”十份中的三份。《诗·召南·摽有梅》“其实七兮”唐孔颖达疏:“此梅虽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相士】◎相士xiàngshì(1)[physiognomist]∶相工,相者,相师。旧时以谈命相为职业的人(2)[camera]∶照相机的略称(3)[identifytalents]∶观察人才,鉴别人才胜不敢复相士。——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

【七】1. 数名,六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柒”代)。  2. 文体名,或称“七体”,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。  3.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,共七次,称“做七”。
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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