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少小】◎少小shàoxiǎo[whenoneisyoung]年幼;年青少小离家老大回,乡音无改鬓毛衰。——唐·贺知章《回乡偶书》
【服义】1.谓穿着得其所宜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施三服义,仁也。”韦昭注:“义,宜也。服得其宜,谓端委也。”2.服膺正义。《楚辞·招魂》:“朕幼清以廉洁兮,身服义而未沬。”汉刘向《说苑·权谋》:“服义之君不足於信,服战之君不足於诈。”宋文天祥《集杜诗·<苏刘义>序》:“其人刚躁不可近,然能服义,终始不失大节。”
【烈】1. 火势猛;引申为猛,厉害:~火。~焰。~酒。~马。~性。激~。剧~。 2. 气势盛大:轰轰~~。 3. 刚直,有高贵品格的;为正义而死难的:~女。壮~。先~。~士。 4. 功业:功~。 5. 古同“列”,行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