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体发肤可轻弃释义


【身体发肤】《孝经·开宗明义》:“身体髮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本指身躯、四肢、须发、皮肤,后亦泛指自己身体的全部,自身。唐柳宗元《为耆老等请复尊号表》:“身体髮肤,尽归於圣育。”清侯方域《万孝子割股议》:“夫身体髮肤,不敢毁伤,圣人之训也。”汉

【可】1. 允许:许~。认~。宁~。  2. 能够:~见。~能。~以。不~思议。  3. 值得,认为:~怜。~悲。~亲。~观。~贵。~歌~泣。  4. 适合:~身。~口。~体。  5. 尽,满:~劲儿干。  6. 大约:年~二十。“潭中鱼~百许头”。  7. 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  8. 表示强调:他~好了。  9.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~谁见过呢?  10.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~同意?  11. 姓。 | ◎ 〔~汗(hán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

【轻】1. 分量小,与“重(zhòng )”相对:~重。~型。~便(biàn )。~于鸿毛。~尘栖弱草(喻人生渺小短暂)。  2. 程度浅,数量少:年~。工作~。  3. 用力小:~放。~声。~闲。~描淡写。  4. 负载少,装备简省:~装。~骑。~锐(轻装的精锐部队)。  5. 认为容易,不以为重要:~视。~蔑。~生。  6. 随便,不庄重:~率(shuài)。~佻。~浮。

【弃】◎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 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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