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案稍罗列释义


【食】1. 吃:~肉。~欲。  2. 吃的东西:~品。粮~。零~。丰衣足~。  3. 俸禄:“君子谋道不谋~”。  4.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:日~。月~。 | ◎ 拿东西给人吃:~母(乳母)。 | ◎ 用于人名:郦~其(jī)(中国汉代人)。

【案】1.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子。~板。书~。条~。拍~而起。  2. 提出计划、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:档~。备~。议~。提~。方~。有~可查。~卷。~牍。  3. 事件,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:惨~。血~。~件。~例。~犯。破~。  4.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:举~齐眉(形容夫妻相敬)。  5. 同“按”。

【稍】◎ 本义为禾末,引申为略微:~~。~微。~许。~纵即逝。 | ◎ 〔~息〕军事或体操的口令。

【罗列】◎罗列luóliè(1)[spreadout;arrangeforshow]∶排列;陈列乐工等罗列上前。——宋·王谠《唐语林·雅量》厂房罗列在山坡上(2)[enumerate;juxtapose]∶列举光罗列事实还不够,必须加以分析(3)[list]∶归类登记形成列表

食案稍罗列的用户点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