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分九品吾所创释义


【诗】1. 文学体裁的一种,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,抒发情感:~歌。~话(❶评论诗人、诗歌、诗派以及记录诗人议论、行事的著作;❷古代说唱艺术的一种)。~集。~剧。~篇。~人。~章。~史。吟~。  2. 中国古书名,《诗经》的简称。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九品】品jiǔpǐn[nineranks]中国古代官吏的等级。始于魏晋。指把人物分成九等,即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、中中、中下、下上、下中、下下。北魏时,每品各分正、从、第四品起,正、从又分上、下阶,共三十等。唐、宋时文职同北魏,武职三品起分上、下阶。隋、元、明、清时文武均同,留正、从品,无上、下阶,共十八等典
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创】◎ 开始,开始做:~造。~制。首~。开~。~立。~演。~议。 | ◎ 伤:~伤。~口。~巨痛深(喻遭受重大的损失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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