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脚偏嗔小史扶释义


【失】1. 丢:遗~。坐~良机。收复~地。流离~所。  2. 违背:~约。~信。  3. 找不着:迷~方向。  4. 没有掌握住:~言。~职。~调(tiáo )。  5. 没有达到:~望。~意。  6. 错误:~误。~策。过~。~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  7. 改变常态:惊慌~色。

【脚】1. 人和某些动物身体最下部接触地面的部分:~心。~掌。~背。~跟。~步。~印。~法(指踢球、踢毽等的技巧)。~镣。~踏实地(形容做事实事求是,不浮夸)。  2. 最下部:~注。山~。墙~。  3. 剩下的废料,渣滓:下~料。  4. 〔~本〕表演戏剧或拍摄影视所依据的底本。  5. 旧时指与体力搬运有关的:~夫。~行(háng )。~钱。拉~。

【偏】1. 歪,不在中间:~斜。~离。~旁。~僻。~远。~锋(a.书法上指用毛笔时笔锋斜出的笔势;b.泛指做文章从侧面着手的方法)。不~不倚。  2. 不全面,不正确:~爱。~见。~激。~狭。~执。~废。~颇。~听~信。  3. 与愿望、预料或一般情况不相同:~~。~巧。  4. 谦辞,向人称自己已用过茶饭等:我~过了,您请吃吧。 典

【嗔】1. 怒,生气:~怒。~喝(hè ㄏㄜˋ)。~诟。~斥。~睨。  2. 对人不满,怪罪:~着。~怪。~责。

【小史】1.古小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宗伯之属,掌邦国之志、贵族世系以及礼仪等事。汉以后为尚书令史或地方官一般属吏之称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永少为长安小史,后博学经书。”《玉台新咏·古乐府<陌上桑>》:“十五府小史,二十朝大夫,三十侍中郎,四十专城居。”史,一本作“吏”。章炳麟《序种姓上》:“婚姻则别以姓,宗法则别以氏。置司商以协名姓,而小史掌奠系世,辨昭穆。”2.侍从;书童。晋张翰有《周小史》诗。南朝梁简文帝《祭灰人文》:“当令金光小史,侍使玉童,奏云师於执法,力水伯於天宫。”宋洪迈《夷坚甲志·韩郡王荐士》:“﹝韩

【扶】1. 搀,用手支持人或物,使不倒:搀~。~正。~老携幼。  2. 帮助,援助:~养。~植。~危济困。  3. 用手按着或把持着:~梯。沙发~手。  4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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