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授校书释义

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
【九】1. 数目,八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玖”代):~归。  2. 泛指多次或多数:~死一生。~霄云外。

【授】1. 给,与:~予。~权。~命。~奖。~旗。~衔。~意。  2. 教,传给:~业。

【校书】校勘书籍。《后汉书·文苑传上·傅毅》:“建初中,肃宗博召文学之士,以毅为兰臺令史,拜郎中,与班固、贾逵共典校书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向朗传》:“年踰八十,犹手自校书。”宋无名氏《王氏谈录·校书》:“公言校书之例,它本有语异而意通者不取可惜,盖不可决谓非昔人之意,俱当存之。”清王筠《菉友肊说》:“刻书者,依其原本而刻之也。校书者,列各本异文,纤悉必备也。”2.古代掌校理典籍的官员。汉有校书郎中,三国魏始置秘书校书郎,隋、唐等都设此官,属秘书省。3.唐胡曾《赠薛涛》诗:“万里桥边女校书,枇杷花下闭门居。”薛涛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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