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遗被酒行歌处释义


【拾遗】◎拾遗shíyí(1)[appropriatelostproperty]∶拾取旁人遗失的东西,据为己有涂(途)不拾遗。——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夜不闭户,道不拾遗(2)[makegoodomissions]∶补充旁人所遗漏的事物拾遗补阙

【被酒】所醉。犹中酒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高祖被酒,夜径泽中,令一人行前。”张守节正义:“被,加也。”《后汉书·刘宽传》:“宽尝於坐被酒睡伏。”李贤注:“为酒所加也。”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内阁三·江陵震主》:“至后大婚,圣龄已长,偶被酒,令小阉唱以侑之。”章士钊《赵伯先事略》:“又激於意气,跅弛不羈,被酒大言,无所避就。”参见“中2酒”。典

【行歌】歌xínggē[walkandsnivelatthesametime]歌,吟,抽咽的哭。行,走动着。行歌意为一边走着一边抽抽咽咽地哭。是孩子的哭状儿闻之亡去入山林行歌。——晋·干宝《搜神记》典
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
拾遗被酒行歌处的用户点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