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足奸回熄释义


【食】1. 吃:~肉。~欲。  2. 吃的东西:~品。粮~。零~。丰衣足~。  3. 俸禄:“君子谋道不谋~”。  4.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:日~。月~。 | ◎ 拿东西给人吃:~母(乳母)。 | ◎ 用于人名:郦~其(jī)(中国汉代人)。

【足】1. 脚:~下(对对方的敬称)。~迹。~球。~坛。失~。高~(敬辞,称别人的学生)。举~轻重。画蛇添~。  2.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:鼎~。碗~。  3. 充分,够量:~月。~见。~智多谋。  4. 完全:~以。~色。  5. 值得,够得上:不~为凭。微不~道。  6. 增益:以昼~夜。

【奸回】亦作“姧回”。亦作“奸回”。1.奸恶邪僻。《左传·宣公三年》:“商紂暴虐,鼎迁於周,德之休明,虽小,重也。其姦回昬乱,虽大,轻也。”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奏启》:“观孔光之奏董贤,则实其奸回;路粹之奏孔融,则诬其衅恶。”唐权德舆《陆宣公翰苑集序》:“裴延龄以姦回得幸,害时蠹政,物议莫敢指言,公独以身当之,屡言不可。”宋司马光《起请科场札子》:“有以姧回巧伪致富贵者,不为清仪所容。”《明史·吕大器传》:“士英、大鋮,臣不谓无一技之长,而奸回邪慝,终为宗社无穷之祸。”2.指奸恶邪僻的人或事。《书·泰誓下》:“

【熄】◎ 火灭,灭火:~灭。~火。~灯。 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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