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守分】分shǒufèn[belaw-abiding]安分;守本分务农守分典
【绝】1. 断:~种。~缘。~嗣。~情。~迹。断~。杜~。灭~。空前~后。 2. 尽,穷尽:~命。~望。~境。~棋。气~。 3. 极,极端的:~妙。~密。~壁。~无仅有。 4. 独特的,少有的,没有人能赶上的:~色。~技。~伦。~唱。~代。 5. 一定的,肯定的:~对。~然。 6. 越过:“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~江河。” 7. 旧体诗的一种体裁:~句。五~。 典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欲】1. 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:~念。~望。~火。食~。情~。禁~。纵~。 2. 想要,希望:~盖弥彰。~罢不能。~速不达。 3. 需要:胆~大而心~细。 4. 将要:摇摇~坠。山雨~来风满楼。 5. 婉顺的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