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守】1. 保持,卫护:~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~御。~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~节。~恒。~望相助。墨~成规。 2. 看管:看~。~护。 3. 在一个地方不动:~株待兔。留~。 4. 遵照:遵~。~法。~时。 5.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~。因循~旧。 6. 呆在一起:厮~。 7. 节操:操~。 8. 靠近,依傍:~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 9. 古代官名:太~。~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~刺(太守,刺史)。~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 10. 姓。 网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4. 姓。
【唯】1. 义同“惟”:~物论。~心论。~物史观。~心史观。~理论。~名论。 2. 答应的声音:~~(a.谦卑的应答声;b.鱼相随而行的样子,如“其鱼~~”)。~~诺诺。~~否否。
【谒者】1.官名。始置于春秋、战国时,秦汉因之。掌宾赞受事,即为天子传达。南朝梁置谒者台,掌朝觐宾飨及奉诏出使。陈及隋皆因之。唐改为通事舍人。2.官名。东汉大长秋属官,有中宫谒者二人,主报中章。后魏、北齐有中谒者仆射,隋唐改称内谒者,概以宦官充任。宋以后废。3.官名。使者的别称。汉哀帝置河堤谒者,即派往地方主管水利的官吏。4.古时亦用以泛指传达、通报的奴仆。《文物》1976年第10期:“简五:谒者二人。简文所说的谒者,不是职官的专名,是泛指一般传达、通报的奴仆。据凤凰山其他墓葬遣策的记载,谒者的身份为‘大奴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