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遗齐七政释义


【受】1.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:接~。感~。~精。~权。~托。~降。~益。~业(a.跟随老师学习;b.学生对老师自称)。~教。~领。~聘。~理。  2. 忍耐某种遭遇:忍~。~苦。~制。~窘。~累(受到劳累)。  3. 遭到:遭~。~害。~挫。~屈。~辱。~阻。  4. 适合,中:~吃。~看。~听。~使。

【遗】1. 丢失:~失。~落。  2. 漏掉:~忘。~漏。  3. 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:补~。路不拾~。  4. 余,留:~留。~俗。~闻。~址。~风。~憾。~老(a.经历世变的老人;b.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  5. 死人留下的:~骨。~言。~嘱。  6. 不自觉地排泄:~尿。~精。  7.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:~传。  8. 抛弃:~弃。

【齐】1. 东西的一头平或排成一条直线:~整。参差不~。  2. 达到,跟什么一般平:见贤思~。河水~腰深。  3. 同时;同样;一起:~名。~声。~心协力。一~前进。  4. 全;完全:~全。人到~了。  5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疆域在今山东省北部、东部和河北省的东南部。  6. 中国朝代名:南朝~。北朝~。 | 1. 调剂:夫匠者手巧也,而医者~药也。后作“剂”。  2. 药剂:处~不过数种。后作“剂”。  3. 界限;分际:百年,寿之大~。  4. 成功;成熟:事能得~。后作“济”。 | ◎ 同“粢”。古

【七政】1.古天文术语。说法不一:(1)指日、月和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星。《书·舜典》:“在璿璣玉衡,以齐七政。”孔传:“七政,日月五星各异政。”孔颖达疏:“七政,谓日月与五星也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“以齐七政”裴駰集解引郑玄注同此说。(2)指天、地、人和四时。《尚书大传》卷一:“七政者,谓春、秋、冬、夏、天文、地理、人道,所以为政也。”(3)指北斗七星。以七星各主日、月、五星,故曰七政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北斗七星,所谓‘旋、璣、玉衡以齐七政’。”裴駰集解引马融注《尚书》云:“七政者,北斗七星,各有所主:第一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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