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司典】1.掌管典籍。指史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:“且昔而高祖孙伯黶司晋之典籍……女司典之后也,何故忘之?”2.掌管刑典的官吏。《文选·王粲<从军诗>之二》:“凉风厉秋节,司典告详刑。”吕延济注:“孟秋之月,凉风至,言将顺秋气而行杀罚。故主司告以详刑之事。”漢
【告】1. 说给别人,通知:~谕。~知。~诫。~诉。报~。劝~。奔走相~。 2. 向行政司法机关检举、控诉:~发。~状。控~。 3. 表明,请求:~老。~急。自~奋勇。 4. 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出现:~成。~竭(宣布某种东西用尽)。~罄(现指财物用尽或货物等售完)。公~。
【详】1. 细密,完备,与“略”相对:~细。~略。~情。~谈。周~。~实(详细而确实。亦作“翔实”)。语焉不~(说得不详细)。 2. 清楚地知道:内容不~。 3. 说明,细说:内~。 4. 审慎:~平(审理案件审慎公平)。~刑(断案用刑谨慎)。 5. 旧时的一种公文,下级官员对上级的报告:上~。~文。 | ◎ 古同“佯”,假装。 典
【刑】1. 对犯罪的处罚:~罚。~法。~律。~事。执~。服~。 2.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~讯。受~。~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