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历告时释义


【司历】历”。1.掌管历法之官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:“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辰在申,司歷过也,再失闰矣。”《文选·陆倕<新漏刻铭>》:“而司歷亡官,畴人废业。”吕延济注:“司歷,主歷之官。”唐张说《<大衍历>序》:“十六年八月端五,赤光照室之夜,皇雄成纪之辰,当一元之出符,献万寿之新歷。伏望藏之书殿,録於记言,掌之太史,颁於司歷。”2.掌管时历。北周庾信《<三月三日华林园马射赋>序》:“於时玄鸟司历,苍龙御行。”倪璠注引孔颖达曰:“玄鸟,或单呼燕,或重名燕燕,异方语也。此鸟以春分来,秋分去,故以名官,使之主

【告】1. 说给别人,通知:~谕。~知。~诫。~诉。报~。劝~。奔走相~。  2. 向行政司法机关检举、控诉:~发。~状。控~。  3. 表明,请求:~老。~急。自~奋勇。  4. 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出现:~成。~竭(宣布某种东西用尽)。~罄(现指财物用尽或货物等售完)。公~。

【时】1. 一切事物不断发展变化所经历的过程:~间。~不我与。  2. 较长的时间:~代。古~。  3. 泛指一段时间:~光。~令。~分。  4. 现在的,当前的:当~。~下。~务。~宜。  5. 常常:~常。学而~习之。  6. 一年中的一季:~序。四~如春。  7. 旧时的记时单位,一昼夜十二分之一为一“时辰”,深夜十一点至次日凌晨一点为“子时”,中午十一点至一点为“午时”。  8. 现在的记时单位,一昼夜的二十四分之一:~钟。~差(chā)。  9. 某一时刻:按~上班。  10. 不定时,有时候:~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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