嵩阳佐县初释义


【嵩阳】嵩山之南。唐李白《送杨山人归嵩山》诗:“我有万古宅,嵩阳玉女峰。”2.寺观名。在河南省登封县太室山下。北魏太和年间建,初名嵩阳寺。唐改名嵩阳观,宋改名天封观,元改名嵩阳宫。宫前有唐徐浩书《嵩阳观圣德感应颂》石刻,境内有古柏三株,传为汉武帝登嵩山时所封。参阅《清一统志·河南·河南府一》。汉

【佐】1. 辅助,帮助:~证(证据)。~餐。  2. 处于辅助地位的人:僚~。  3. 劝:~食。~酒(a.陪伴喝酒;b.就着菜肴把酒喝下去)。

【县】1. 行政区划单位,旧时属于州、府、道,现由直辖市、地级市、自治州等领导。  2. 姓 | ◎ 古同“悬”。

【初】1. 开始时,开始的部分:~始。正月~一。~旬。~稿。~等。~版。~试。~创。~绽。~叶(指某一历史时期的最初一段)。~夜(a.指进入夜晚不久的时候;b.指新婚第一夜)。  2. 原来的,原来的情况:~衷。和好如~。  3. 姓。 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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