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惭犹火食释义
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惭】◎ 羞愧:~愧。羞~。~色。~惧。~怍。~赧。~颜。自~形秽。 典

【犹】1. 相似,如同:~如。过~不及。  2. 尚且:~且。~自。困兽~斗(喻濒于失败的人,虽走投无路还要顽强抵抗)。  3. 〔~豫〕迟疑不决。  4. 〔~疑〕迟疑。  5. 仍然,还(hái ):~然。记忆~新。

【火食】1.谓吃熟食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东方曰夷,被髮文身,有不火食者矣。”郑玄注:“不火食,地气煖不为病。”宋陆游《江北庄取米到作饭香甚有感》诗:“有时三日不火食,山蕎畬粟杂沙磣。”康有为《大同书》丁部:“云南野人山之毛人,皆由不火食之故,故生毛耳;若改火食,毛即脱落。”2.指煮熟的食物,人间烟火食。元李好古《张生煮海》第二折:“自家本秦时宫人,后以採药入山,谢去火食,渐渐身轻,得成大道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七回:“﹝萧史﹞日居凤楼之中,不食火食……弄玉学其导气之方,亦渐能絶粒。”3.举火煮饭。《荀子·宥坐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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