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感则同归释义
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感】1. 觉出:~触。~觉。~性。~知(客观事物通过感觉器官在人脑中的直接反映)。~官。  2. 使在意识、情绪上起反应;因受刺激而引起的心理上的变化:~动。~想。反~。好~。情~。敏~。~染。~召。~慨。~喟。~叹。自豪~。~人肺腑。百~交集。  3. 对人家的好意表示谢意:~谢。~恩。~激。~愧。

【则】1. 模范:以身作~。  2. 规程,制度:规~。总~。原~。细~。  3. 效法:~先烈之言行。  4. 表示因果关系,就,便:闻过~喜。  5. 表示转折,却:今~不然。  6. 表示肯定判断,乃,是:此~余之罪也。  7. 用在一、二、三……等数字后,列举原因或理由:一~房子太小,二~参加的人数多。  8. 与“做”相近(中国宋、元、明代小说、戏剧里常用):~甚(做什么)。  9. 量词,指成文的条数:新闻两~。

【同归】◎同归tóngguī[gotosamegoal]有同样的结局或目的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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