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顾】1. 回头看,泛指看:~眄。~名思义。回~。 2. 照管,注意:~及。~忌。~虑。~念。~恤。~全。~问。~惜。兼~。 3. 商店或服务行业称来买货物或要求服务的:~客。惠~。主~。 4. 拜访:三~茅庐。 5. 文言连词,但、但看:“兵不在多,~用之何如耳”。 6. 文言连词,反而、却:“足反居上,首~居下。” 7. 古同“雇”,酬。 8. 姓。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妻儿】。《后汉书·独行传·范式》:“乃营护平子妻儿,身自送丧於临湘。”唐白居易《偶作寄朗之》诗:“欢娱接宾客,饱暖及妻儿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:“急忙心生一计,分咐妻儿取些汤水,把两个人都遣开了。”2.指妻。宋无名氏《张协状元》戏文第五三出:“它是你妻儿怎抛弃?”元无名氏《小孙屠》戏文第八出:“自今一家要和气,改日与你娶房妻儿。”元石德玉《秋胡戏妻》第四折:“谁着你戏弄人家妻儿,迤逗人家婆娘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