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居之处释义


【所居】住宅;住处。《剪灯新话·水宫庆会录》:“至正甲申岁,潮州士人余善文,於所居白昼闲坐,忽有力士二人,黄巾绣袄,自外而入。”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一》:“康熙中,献县胡维华以烧香聚众谋不轨。所居由大城、文安一路行,去京师三百餘里。”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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